首次预订:会员第一次成功预订即可获得10分积分赠送
预订积分:每次预订成交后都会获得预订积分,预订积分=基本积分×预订单位数;
积分使用:积分在有效期内限用于预订旅游线路时抵消相应换算数量的旅游团款,每10分可以换算为1元, 不得提现; 积分有效期: • 2009年11月11日起普通会员积分有效为1年;第1年为2009年11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 后每年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 到期未使用积分将在到期季度末清零。 积分生效时间: • 旅游预订积分在旅行社最终签订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成功出团结束后的24小时内生效。 • 酒店预订积分于酒店最终确认客人如约入住并成功结账,方可生效(通常结帐后3个工作日); • 机票预订积分在客人成功购买机票且在该航班起飞后的24小时内生效。 • 门票预订积分在客人成功购买门票后的24小时内生效。 • 特产预订积分在客人成功购买特产后的24小时内生效。 积分扣除: • 客人购买机票如果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后发生退团, 则将扣除该订单获得的所有积分。 • 酒店预订如果出现NO SHOW(即未事先通知特价旅行网工作人员而未入住的情况),会员除了不能获得 该订单积分以外,还将扣除以与本次预订消费人民币金额等额的积分,最多扣至零分为止; • 客人购买机票如果在航班起飞之后发生退票, 则将扣除该张机票已获得的所有积分。 • 客人购买门票如果在购买之后发生退票, 则将扣除该张门票已获得的所有积分。 • 客人购买特产如果在航班起飞之后发生退票, 则将扣除该订单已获得的所有积分。 说明: • 如修改订单,则积分累计以订单最终状态为准; • 会员以网上预订的方式提交订单,却以电话形式对订单进行了修改,则以网站预订规则计算积分的50%积 分。 • 同一会员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同一性质的特价旅行网会员号码,则可以进行会员身份合并,合并时除了首 次预订赠予的积分之外的有效积分可以转移合并卡上,积分有效期不变,被合并卡将被删除。联名会员、 代理享受佣金会员、企业客户会员均不得与任何一张卡或会员号码进行合并。 • 特价旅行网保留对此政策的随时并且最终解释、说明、修改、废止的权利。 客服联系方式: • 电话(TEL):(0771)8069839 |